新疆医科大学学报杂志

期刊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学报》(汉文版)原名《新疆医学院学报》,为新疆医科大学主办的医学综合性学术期刊。1978年创刊,季刊,2003年改为双月刊,2005年改为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刊号:ISSN 1009-5551,CN 65-1204/R。2012年本刊入选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已被《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生物医学数据库》、《美国化学文摘》、美国《乌利希国际期刊指南》、《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等权威数据库和《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2012年11月《新疆医科大学学报》获得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优秀期刊二等奖。

  本刊接受全国各医药高等院校及医院教学、医疗、科研人员在医疗、科研和边缘学科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及综述性文章。主要栏目设有:专题研究、临床医学研究、基础医学研究、药学研究、公共卫生学与预防医学、中医中药、护理园地、综述和医学教育。凡国家、省部级基金资助项目或获奖成果论文,经审稿通过后将优先发表。欢迎投稿和订阅!


最高法报告谈医患纠纷责任认定,这些情况,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时间:2024-03-11 10:59:42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明确医疗机构善尽诊疗义务或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不担责,让符合规范的诊疗活动有保障,全力救治患者的医生受保护。

 

“最高法报告中对于医患纠纷责任认定的阐释提出了明确指引,为解决医患纠纷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3月8日,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展曙光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医患纠纷责任牵涉广、认定难,一直是较为棘手的一类案件。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往往会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患纠纷责任认定难,一方面是因为,在医疗纠纷行为过错与医疗行为过错责任比例分析中,主观性比较强,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依据标准不一等。”3月8日,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生命科学与健康医疗法律部主任张文波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另一方面是患者普遍不懂医疗知识,对定性定量,即谁是过错方以及过错责任比例认定的分析并不是特别了解,所以容易产生很高的期望值。”

 

近年来,我国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领域出现的新情况,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2023年,依法惩治故意伤医扰医犯罪,起诉226人,同比下降51.6%。此外,医法汇公布的《2023年全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也显示,2023年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总计2219件(含执行案件1件、其他案件13件),比2022年案件数量减少了2855件。

 

展曙光称,未来,仍需结合实际情况从执行角度摸索出更加细化的思路,尤其是具体判定中的可操作性。张文波则认为,“目前城乡赔偿标准统一化已经完成,下一步应该探讨省级鉴定机构统一化、探讨单病种定性定量分析规则标准等。”